ag110|官方关于印发《南澳县部署和启用全国教师管理 信息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3-23
关于印发《南澳县部署和启用全国教师管理
信息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教电〔2016〕154号
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为做好我县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部署工作,确保教师管理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关于部署和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现将《南澳县部署和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培训。县局定于2016年9月27日下午3时在局大会议室组织负责人事工作的校(园)长或副校长、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的培训。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开展必要的培训。
2、填报《南澳县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登记表》,于9月27日将纸质及电子文档送局人秘股(见附件)。
南澳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6日
南澳县部署和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根据《汕头市部署和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做好我县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部署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信息采集督促审核、系统应用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有序开展;完成采集我县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推进教师系统应用,整合我县现有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培养培训等业务平台,打造教师队伍建设的综合性应用系统,逐步构建我县师资工作、教师培养培训、用户管理以及各类业务“一网通”,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工作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地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各中小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中小学负责组织。
三、采集范围
(一)学校范围。
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范围见省教育厅粤教师函〔2016〕94号文附件1的附表《信息采集学校范围》。
(二)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2017年1月1日前离退休教职工信息首次不采集。
(三)信息范围。
根据学校类别不同,相应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信息。
四、前期准备
系统启用前需进行数据初始化和系统配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初始化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建立各地各校用户账号和确定教师账号权限等工作。
(一)初始化学校(机构)代码信息。
教育部根据发展规划部门发布的最新学校(机构)数据,初始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代码。各区学校(机构)发生变化,需及时联系规划部门变更信息,教师系统将适时更新。
(二)建立各地学校用户账号。
教师系统分别为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设立账号。同级用户根据职责与权限不同,设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账号,由相关负责人管理使用。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工作。信息查询员可查询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基础信息及相关统计信息。
各学校的用户账号将由市教育局逐级分发至我县各用户。各学校设系统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查询员账号2个。
(三)确定教师账号权限。
为确保信息准确,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
五、部署与培训
县教育局将根据上级部署工作,统一组织各学校相关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教师系统管理与应用总体要求、教师系统核心功能、教师基础信息指标、数据采集与业务应用流程、系统运维和系统安全等。
2016年9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六、信息采集流程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学校统一填报信息或教师上线填报信息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成教师账号。
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二)录入教师信息。
学校信息管理员负责录入本校教师信息,可采取批量导入信息表或在线填报方式进行。信息录入后,学校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至县教育局。
(三)审核教师信息。
县教育局对本地学校上报的教师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四)做好监控管理。
县教育局将有效利用系统,及时掌握本地区数据采集情况,做好督促监管工作,确保信息采集按进度开展。确保在2016年11月17日前完成本区县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五)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的按照事项管理权限,由学校或县教育局审核后变更。
(六)有效应用信息。
县教育局和学校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
七、业务管理应用流程
根据教育部已开发的教师变动管理、交流轮岗管理和培训学分 (学时)管理等业务管理功能模块,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业务管理功能应用,具体流程如下。
(一)教师变动管理。
教师调动或教师在职情况发生变化时,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应按如下流程进行变动管理。
1.关于教师调动。县和各学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系统中教师变动管理的操作规程,完成相应操作。如教师调动属于交流轮岗,则在交流轮岗管理功能模块中进行操作。
2.关于在职情况变动。对长期不在岗、离职、离退休等情况的教师,学校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对其在职情况进行变更。
(二)交流轮岗管理。
交流轮岗如不变更人事关系,由派出学校发起申请,经派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教师交流轮岗如变更人事关系,则在此功能模块中按教师调动流程操作。
(三)培训学分(学时)管理。
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登记。县教育局先在系统录入本级教师培训项目及培训机构,确定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生成培训计划。校本研修项目登记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2.考核评价。培训机构对教师参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项目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至系统。
3.学分确认。项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后,确认教师参训学分。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学分由系统根据培训机构提交的考核结果按我省学时学分转化规则进行分发确认。校本研修学分和教师自主研修学分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八、工作保障
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人秘股、计财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人秘股负责统筹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
县教育局各股室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技术安全保障,确保信息安全。